內地部門公布租屋代理六大違法賤招案例

內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及中央網信辦,六個部門聯合公布第二批住屋租賃代理公司的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第一宗案件是北京世紀恆遠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暴力驅逐租客。北京世紀恆遠房地產經紀將收取的租盤在網上平台公布,血睇樓客收取500元人民幣(約556港元)手續費。如果相關人士不願承租,經紀公司不會退還手續費;如果承租人願意承租,必須簽訂至少1年租約。

如果租客在交租期限逾時3日後仍未交租,則會視為違約,公司便強行扣除租客1個月租金及按金。公司催促租客交租後,租客仍不交租或不搬走,公司則透過後備鎖匙入屋,強行驅趕租客。這宗案件涉及強逼交易、非法侵入住宅、詐騙等多項罪名,北京市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並刑事拘留31名嫌疑犯。

第二宗是武漢錦寓通達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惡意剋扣租客按金,及侵佔業主租金。他們先與業主簽訂租賃合約,再將物業轉租。在收取租客按金及租金後,不將租金交予物業,租客退租後亦不退還按金。當地政府已經責令公司在限期內改善,並將其不良信用記錄記入信用檔案,同時將該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線索轉移公安機關及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宗是太原市創世紀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剋扣業主租金,違規開展租金消費貸款業務。租客向公司繳交租金後,公司不將租人轉交業主,導致物業驅趕租客。該公司更與山西某小額貸款公司合作,以第三方擔保名義,由貸款公司為租客提供租金貸款。當地政府已將案件轉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第四宗是廣州市明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隱瞞影響物業出租的重要訊息,令租客居住在一個有嚴重安全隱患的環境。當地住建局發現該公司旗下放租物業的消防安全不合格,但隱瞞該情況並繼續對外招租,違反有關規定,處以3萬元人民幣(約3.33萬港元)罰款。

第五宗是瀋陽匠寓科技有限公司誘騙市民租樓。有租客明確提出租賃2個月,但公司承諾可以租賃2個月,但合約需要簽1年,兩個月後退還按金。在合約生效1個月後,該公司要求租客履行1年期的合約,如果提前解約,租客需支付違約金或辦理轉租手續。雙方引起爭執。當地部門調查後勒令公司在限期內改正,並將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第六宗是吉林省聚客優家房屋租賃管理有限公司惡意剋扣業主租金,當局將該公司的不良信用記錄記入信用檔案。

住建部等6部門表示,將繼續整治住屋租賃代理機構的亂象,並以此為契機,將「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加強租盤訊息發布管理、規範住屋租賃合約、公開租賃服務收費、建設租賃服務平台、建立糾紛調處機制等方面研究,制定整頓規範住屋租賃市場的秩序文件,鞏固及深化專項整治成果。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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