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各地提出立法提高住宅質量 承建商須承擔額外責任

澳洲的住宅大樓近期多次出現質量問題,令當地社會擔心近年發展商趕工,令新落成住宅存在安全隱患。澳洲各地方政府提出訂立新法例保障買家,如果已落成的住宅不符合建築法例要求,承建商須負上額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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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政府委員會(COAG)會議上,各地方政府的建築廳長,就早前墨爾本公寓大樓Neo 200發生火警,他們認為,要立法確保承建商在住宅物業包括公寓大樓,及某些小型發展商興建的商廈的建築工程中,要對業主及以後的持有人負有義務責任。

Neo 200的外牆屬易燃覆蓋層導致火警迅速蔓延,另外悉尼新落成公寓大樓Opal Tower的混凝土出現裂痕,都反映公寓單位買家購買單位時缺乏安全保障。澳洲高等法庭在2014年裁定,承建商Multiplex對消費者沒有足夠保障,一些團體開始要求改善情況。

律師兼團體Owners Corporation Network of Australia的主席Stephen Goddard表示,因Multiplex的案件判決,所有廳長現時都尋求確立承建商的法定義務,以彌補過去20年來一直缺少的消費者保障。

承建商Master Builders的執行董事Brian Seidler卻認為,這樣會令到承建商承擔所有風險。如果建築師或工程師設計不當,但合約是由業主及承建商締結,承建商將會承擔一切責任。不過在消費者得到更多保障的同時,對承建商亦有更多保障,他們會支持。

來源: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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