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3月起實施樓盤認購新政策 兩日內可無理由退定
東莞市住建局聯合東莞市工商局日前公布《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範本)的通知》規定,買家在認購樓盤後兩天內可無理由退定。新版認購書將在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實施,東莞將會是內地目前唯一實施「無理由退定」政策的城市。
東莞市住建局表示,認購書範本的使用將為購房者提供一個冷靜期和緩衝期,避免非理性購房風險,以最大限度減少後續合同糾紛。不過,目前認購書範本由建商自願使用,沒有強制性。
雖說是「無理由退定」,但仍有需要符合五個條件才能「無理由退定」。包括雙方尚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遇到政策改變導致購房者及其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不能按照原有政策條件購房;房企未在約定的期限內與購房者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房企「一房兩賣」;由於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的原因導致不能在約定時間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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