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鼓勵增建出租住宅 發展商獲每平米上限千元補貼
為鼓勵增加興建出租住宅,廣州市政府推出新措施,向使用集體或國有建設用地興建出租用住宅的發展商,給予最高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幣(約1,116港元)補貼。
新措施規定,發展商興建普通租賃住房,政府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給予750元人民幣(約837港元)補貼。如果興建集體宿舍型租賃住房,每平方米補貼800元人民幣(約893港元)。
而商業、辦公、工業、酒店等非住宅物業,經批准改建為普通租賃住房,每平方米補貼500元人民幣(約558港元),改建為集體宿舍型租賃住房,則有550元人民幣(約614港元)。
經裝修,建築面積合計不少於2,000平方米,而且相對集中的城中村租賃住房項目,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給予300元人民幣(約335港元)補貼。閒置住宅裝修後作為出租用住宅,建築面積合計不少於2,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有350元人民幣(約390港元)。
另外,為清潔工人、巴士司機等重要公共服務僱員提供出租用住宅,租金亦接受政府指導可給予補貼,補貼亦按建築面積計,每平方米600至1,000元人民幣(約670至1,116港元)不等。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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