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政策助上車變助歧視 共享業權戶主禁用會所被逼後面出入

英國倫敦市政府數年前推出共享業權房屋((Shared Ownership Households))計劃,協助欠缺首期的年輕人上車,容許他們只購入單位的部分業權,只需5%至10%首期就可以置業,餘下業權要交低於市價的租金,待他們有錢才購入全部業權。但最近有部分共享業權業主投訴,他們在居住的大廈只能透過側門及後門出入,部分設施亦不能使用,令他們感到受歧視。

Gautama Payment(右)及其太太女兒 (網上圖片)

35歲的Gautama Payment居住在倫敦西部巴特西(Battersea)Vista住宅區的共享業權業主,他擁有單位40%業權,但他和家人沒有權限進入屋苑的健身室、游泳池、管理處。他指出,管理處不會幫他們收取包裹,他進出的入口在建築物後面,面向鐵路路軌,而擁有完整業權的業主的入口卻是一個花園。

Gautama Payment不是唯一受歧視的業主,其他住宅區亦有類似情況,共享業權業主都抱怨,擁有完整業權的業主可以透過正門進出住宅區,並享用區內所有配套設施,但他們獲發不同的門匙卡,部分設施被禁止進入,亦只能透過側門及後門進出。

住宅區Vista的發展商Berkeley Homes表示,公司支持多元化社區並反對歧視。發展商早前表示,今年夏季會開放一個可以讓每個孩子都能享受的公園。

根據按揭貸款委員會(Council of Mortgage Lenders)的數據,全英國至少有20萬個家庭居住在共享業權的單位。另外,有發展商基於政策要求,必需將住宅項目內部分單位劃分為資助房屋,但發展商被指歧視這群資助房屋的住客。例如早前位於倫敦Zone 1的住宅Baylis Old School,發展商Henley Homes阻止資助房屋住客的兒童使用公共遊樂場。而住宅Royal Wharf的發展商Ballymore亦禁止資助房屋住客購買配套會籍,即是禁止他們使用住宅區配套。

住屋慈善機構Shelter的行政總裁Polly Neate認為,無論是公屋住戶還是租住私人樓的租客,英國住屋制度都存在著根深蒂固的隔閡及歧視。機構聽過無數個因為沒有擁有自住物業而受恥辱的故事。但作為一個包容度很高的社區,每個人都應該有權利擁有一個安全可靠的地方來養育孩子。

來源:英國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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