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斯政府推新例打擊摩貨
加拿大卑詩省政府宣佈,2016年5月16日起實施樓市交易新規定,打擊「摩貨」行為,進一步保障賣家利益。
摩貨獲利歸上手
新規定在住宅交易合約中增加兩項條款:買方經紀如欲轉售合約須獲得賣家同意;如果合約被轉手,產生的利潤須歸賣家所有。卑斯省政府同時宣佈6月開始蒐集海外買家資料,非公民及永久居民購買本省物業須填報國籍等資料。但有學者認為,打擊「摩貨」的新措施,未必可以解決大溫哥華樓價飆升的問題。
卑斯省財政廳長兼議會領袖麥德莊(Mike de Jong)解釋新規定指,買方經紀在起草交易合約時,必須包括上述兩項條款。如果準買家希望取消該兩項條款,買方經紀必須通知賣方,並告知賣方應該獲得獨立的專業諮詢。麥德莊同時指,新規定不具追溯性,即此前簽署的買賣合約不受新規則的約束。
獨立小組查摩貨
由卑詩省房地產議會(The Real Estate Council of British Columbia,RECBC)所委任的8人獨立諮詢小組,正就摩貨等不當行為展開調查。該小組預計本月底完成調查並將報告送交省政府,麥德莊表示省府期待該報告提出建議,但澄清新規定與此無關。
延伸閱讀:卑詩新政策 海外買家須申報國籍
資料來源:星島-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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