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擴建房屋新規生效 業主不需要申請完整規劃許可

英國議會通過議案,獨棟(detached),半獨棟(semi-detached)及聯排(terraced)房屋,在一定範圍內都可以在自己物業擴建,不再需要申請完整的規劃許可(full planning permission)。

(網上圖片)

有調查顯示,受訪業主當中,57%曾擴建住所,其中15%人忘了當時有沒有申請規劃許可;20%的人在未知是否獲批的情況下擴建自己的物業;14%的人不知道甚麼是規劃許可;另有9%的人知道要申請,但還是選擇無視規劃許可,直接動手改造。業主主要是嫌麻煩,及覺得申請規劃許可要洗錢。

事實上,無視規劃許可將面臨法律風險。一旦在自己物業上的工程超出當地政府的許可範圍,被發現後輕則會被勒令恢復原狀,嚴重的可能惹上官司。

業主可擴建範圍(網上圖片)

業主可擴建範圍(網上圖片)

以下就是不需要進行完整的規劃許可而直接進行擴建的情況:

1.在產權範圍內,做擴建部分的地面面積,不得超過主建築物總面積一半。

2.擴建建築的任何部分都不得高於原物業最高部分

3.擴建部分屋簷不得高於原物業屋簷

4.擴建部分建築不得超出原有物業面向馬路的主立面或側立面牆面

5.擴建部分建築物如果距離地產邊界不足2米,則高不得超過3米

6.除暖房外(conservatories),擴建建築物和原物業需要材料接近,且外觀也要近似

7.擴建部分如果在地產邊界15米內且有其它建築,則該擴建部分的上層玻璃應是不反射陽光的;若窗戶高度不高於該建築底層地面1.7米則不准打開。

8.如果側面擴建,則高不得超過4米,寬不超過原物業寬度的一半

9.如後方單層擴建,獨棟擴建部分長不得超過4米,聯排及半獨棟長不得超過3米;擴建部分高不得超過4米;擴建部分需距離產權邊界3.5米以上

10.如後方多層擴建,長度不超過3米,擴建部分需距離產權邊界7米以上,擴建部分屋頂的坡度和原房屋屋頂需要保持高度一致

11.如果房屋在保護區、世界遺產地區或者國家公園裡,則擴建部分外立面不得以石塊、人造石、灰泥卵石塗層、底泥、木料、塑料以及瓷磚覆蓋。擴建部分不得超過1層樓高或不得超過4米高,擴建的任何部分不得超出原建築的主立面或者側立面

以上無須申請規劃許可的情況只適用於擴建部分,所有附屬建築的規劃都必須申請規劃許可。且上述條款並不適用於國家保護級建築。保護建築不管內部和外部的改建,都需要去地方規劃辦公室另行申請。

雖然不再需要申請批准完整的規劃許可,業主們在動工做合法擴建之前,還是要通知當地議會,隨後當地議會會以官方信件的形式告知到當地社區,哪裡要動工擴建。

同時要注意的是,雖然這是國家的法律,但是其中依舊有各地的議會可以不予執行的條款。所以業主在擴建前應先諮詢當地議會。

來源:英國房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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