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通過短租房屋最少32日 防散租變旅館

三藩市(圖)市政府通過新法例修正案,上調散房短租日數以防止用作短租旅館。 (圖片來源:Pixabay)

美國(USA),三藩市參事會日前一致通過將三藩市(San Francisco)市內的逾1.9萬個散房出租(短租)下限,由7日上調至32日,杜絕目前部分散房業主將單位以星期旅館形式出租的漏洞。 

市政府數據顯示,三藩市自1981年以來,一共流失了7,000個散房單位,而在過去40年間,散房數目由3.3萬間下跌至目前的1.9萬間,目前三藩市5%的人口居住在散房單位內。1981年通過的三藩市市政府行政條例第41條「散房轉型及清查法」負責規管市內500棟大廈的1.9萬個散房單位。提出法案的市參事佩斯金指出,法案多年來只修正過一次,修正案將阻止業主將單位作短期出租之用,保障長期住客。

目前散房大樓的業主可以至少7日的形式出租單位,修正案中最大的改動是將出租時間提高到至少32天,避免業主為了牟利而將散房租給遊客,導致散房單位流失。另外提高業主及發展商違反規定的罰金,並賦予樓宇管理局更大執法權力,保護散房資源。

幾十名散房大廈的業主及管理人員週二出席市參事會旁聽表決,不少人不滿市政府未有事前通知條例修改。

其中一名大樓業主表示,至上週五才發現市政府將表決修改條例,他們表示自己代表市內大概兩千至四千個單位,解決房屋問題的責任不應該落在散房大廈業主的身上,這是整個城市的責任。他指出,目前一個散房單位每週租金為180元至500元,如果以每個月出租至少要2000元的租金,低收入居民根本沒有能力去支付租金。一旦修正案獲得通過,他們表示將會聯合發動罷租行動,刻意騰空單位。

限制短租或影響社區服務

管理兩棟散房大樓的Nisheet Shah表示,修正案一旦通過不但影響散房大樓的生意,同時傷害社區。他指出,目前他管理兩棟大樓的大部分居民都曾經是無家者,將散房當作過渡性的住所,他表示,一旦將散房以月計出租,他們將無力支付。米慎區市參事盧凱莉表示,米慎區內有約2,000個散房單位,早前收到來自Hotel Tropicana業主的電郵表示,一旦修正案通過將會拒絕將單位出租給Homeless Prenatal計劃的無家者孕婦,她於會上公開表示,市參事會不會被威脅,大力支持通過修正案。華埠是散房大廈林立的地區之一,亦是不少華埠低收入居民的最後一道防線。據估計,華埠約有450個散房家庭。

租客團體支持修正案

多名租客權益界人士亦出席旁聽支持表決,五十多名散房住客及支持者更於會前逐一到訪各市參事辦公室,呼籲他們支持通過修正案,華埠散房家庭團結會、社區住客聯會、華協中心、華人進步會等機構亦聯署去信市參事會,信中表示「愈來愈多散房被轉換成供旅客短期租住用途。這個情況並不是此法例的原意,更不希望散房供應愈見緊張,基層人士無處可住。因此,我們認為法例應修改為散房應限制租予居住在該單位不少於30天的永久居民。」

資料來源:星島—三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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