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過新法 改建姻親單位省時慳錢

(圖片來源: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

加州議會通過新法,明年起加州居民改建姻親單位申請將省去大量手續,批核將更省時快捷。 (圖片來源: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

由加州參議員維科維斯奇(Bob Wieckowski)起草的SB1069法案,由加州州長布朗簽署通過,規定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將免除大量法規上的障礙、縮短數月等待許可的時間以及免去以萬美元計的相關行政費用等規定,以此鼓勵民眾合法改造姻親單位(In-Law),為緊缺的房屋市場提供房源。根據灣區市議會估計,如果灣區只有10%的屋主增加姻親單位,將可新增15萬可負擔住房單位。

前《姻親法》過嚴乏關注

維科維斯奇指出,以南灣波羅阿多(Palo Alto)為例,早前的《姻親法案》規定屋主不僅需要為工程改造繳納保障費用,包括水管、電力影響費,還要屋主有至少新建新車庫的面積方可通過。另外審批的過程可達到半年之久,大大耗費時間與金錢。結果一年的時間竟然沒有一個申請者。新的法案將去掉所有除建築費用外的一切額外費用,每戶可節省至少2.5萬美元,審批也可達到當日遞交即日通過。

可負擔房屋經濟發展部主任Joe Serrano指出,早前對姻親單位改造的規定,是從建造新房的角度而定。例如水管的改造需要繳納萬餘元,確保改造不會對鄰里造成影響。而事實上姻親是在已建房屋的基礎上對水管進行升級,而非重新鋪設,並不會對其他住戶造成影響。

資料來源:星島-三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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