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豁免發展商建社區設施 安大略政府捱轟

(圖片來源:Pixabay)

安大略省政府擬豁免地產商興建可負擔房屋時同時興建社區設施,多倫多市政府回應強烈反對豁免;圖為多倫多市政府大樓前。 (圖片來源:Pixabay)

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今年5月宣布,擬就有關地產商興建中低收入人士住屋的「包容性規劃」(Inclusionary Zoning)立法,多倫多市政府提交回應指,安大略省政府建議豁免發展商闢建如社區中心和育兒中心等社區設施的責任,會令入住者失去極為需要的社區空間和設施。目前發展商向市政府申請建屋時,若密度或高度超過分區規則所容許標準,市府可引用省政府《規劃法》中的第37章,要求發展商透過興建社區設施來補償居民。然而安大略省政府表示,若發展商興建的是可負擔房屋,則不應再引用此例。

議員曾強烈反對

專門關注多倫多市房屋問題的多倫多市議員貝里奧(Ana Bailao)表示,市議會「強烈反對」省政府的建議,認為只建屋而不興建市民急需的各種社區設施如社區中心、公園和託兒所,無助解決入住居民面對的壓力。她表示建屋和興建社區設施同樣重要,若豁免第37章將沒有人可以受惠。

但發展商代表則支持省政府建議;安大略省住宅建築商協會主席瓦卡羅(Joe Vaccaro)表示,多倫多市政府要求發展商遵守第37章同時,又要興建可負擔房屋「於理不合」。

資料來源:星島-歐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