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 Yeung
楊書健
Victor Yeung

「房地產」與「房地產信託」有何分別?

近年不少人有興趣投資海外物業。大體而言,這是好事,因為地產榮枯,完全取決於當地的供求平衡,海外置業有利分散風險。就算一如香港和新加坡(Singapore),兩地經濟結構類似,單單土地供應不同,就已經足以令兩地樓價,升幅有別。

不過,投資海外物業難處在於執行。離開了熟識環境,投資者面對的法規可能有別,資產地區未必熟識,而且更要花時間和精力進行日常運營,往往甚至需要一年數次訪問,其實所需要的心力不少。部份投資者視之為樂趣,當然是甘之如貽。例如筆者就有朋友覺得在東京購入單位,收取的租金可以支付每年訪日費用,除了營運資產之外,更可順道旅遊。

但是直接投資海外地產,可以管理數目不會太多,否則就變成了全職的旅遊專家。另外,當投資者年紀漸大,心境漸變之後,以前的樂趣,或會慢慢變成苦差。有客戶就坦言,六十歲之前,他收購單位將之裝修再出租,除了創造財富,更有生活情趣。但是六十歲之後,再做這類投資的興趣大減,所以慢慢將資產轉向穩定項目。

什麼是「房地產信託」?

對於不願再親自打理資產的投資者而言,房地產投資信託(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REIT)或能滿足需要。各國的法例都大限定房託的資產以收租物業為主,而且扣除開支後的租金,需全數或接近全數派發為股息。故此,持有「房託」的現金回報,跟直接持有當地收租盤類近。另外部份國家的法規限制了房託的最高借貸率,以及持有開發項目的總金額,亦增加了「房託」的穩定性。

亞太區以日本澳洲為首

亞太區的「房託」中約有1/3為澳洲,1/3日本,剩下來的則為新加坡及香港,包含了亞太區主要的已開發經濟體。資產類別以商場和辦公室為主,不過近年物流物業、酒店,甚至數據中心亦逐漸發展。故此,加入亞太區房託,能有效分散投資者的物業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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