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 Sum
沈永年
Stephen Sum

港人繼承內地房產 洗唔洗交遺產稅?

愈來愈多人在內地居住或置業,經常會遇到中港跨境遺產繼承問題,最近也有讀者問我,如果要繼承家人在內地的房產,應該是按照內地還是香港法律呢?國內有沒有遺產稅?香港的平安紙在國內有沒有法律效力?

圖︰GETTY IMAGES

中國目前並未有遺產稅法,房產遺產是不用交稅的,法例只要求繼承人承擔印花稅、公證費用及契稅。至於香港的平安紙,在內地也有法律效用。不過,由於物業位於國內,所以一切繼承手續及程序都要在國內辦理,房產繼承條文也是在國內才能生效。

總之,香港與內地在確定繼承權這一點上的法律是相同的,即不動產(如房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而流動資產則適用被繼承人住所所在地法律。也就是說如果是香港居民在內地留有遺產,則在內地的房產是根據內地的法律來決定誰人繼承;而在內地銀行的現金,則依照被繼承人的居住地法律,即香港法律來決定誰有繼承權。

對於房屋等不動產,由於適用內地法律。繼承人可以直接到內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相應資料(繼承人的身份證明,關係證明等,需要由香港的司法委託公證人辦理公證手續)證明遺產繼承人享有繼承權,內地公證部門在收到相關數據並覆實確認繼承權後,出具繼承權證明書。繼承人憑繼承權證明書向相關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法定繼承及遺囑繼承可免契稅,但遺贈則不免契稅)。

至於香港居民留在內地的銀行存款等流動資產遺產,適用香港法律確定繼承權人。應向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公證人律師申請辦理繼承權(放棄繼承權)聲明公證,然後再向內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文書向銀行等機構辦理將遺產轉給被繼承人。而據個人經驗,由於內地公證機關對於適用香港法律的程序不熟悉,這一過程的辦理可能比較複雜。

補充一點,倘若移居內地退休的港人不幸身故,就要視乎當事人在生前有否立下遺囑,如果沒有立下遺囑的話,便需依照內地的《繼承法》去處理,父母、配偶、子女均有權去繼承遺產,除非有人主動表明放棄,否則便人人有份。值得注意是,在內地立遺囑無論是書面形式還是口頭形式都可以的,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即屬有效。

筆者也知道,國內的遺產稅至今還未清晰,但近年多次傳出消息指遺產稅快將推行,我相信當局亦有就遺產稅進行政策研究和諮詢意見,預料相關政策會逐步清晰。儘管如此,在內地辦理房地產承繼的程序頗為繁複,建議父母可以考慮在生前將房產以轉讓或贈予的方式過戶予子女,可能會免卻一些麻煩。當然更多實務上的操作程序,以及相關稅務問題,始終請教專業人士協助更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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