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 Lam
林耀宗
Roy Lam

分析台灣新經濟移民法

最近台灣行政院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主流報章媒體普遍以台灣『鬆綁投資移民』為主題大肆報導,讓很多香港朋友非常困惑。因內文提到的是『取得永久居留放寬到投資額新台幣1500 萬,並創造5個台灣人全職工作機會的條件滿3年以上,可取得永久居留權,或是投資中央銀行公債或指定基金新台幣3000萬。』很多人想不通的是,原本投資額只需要新台幣600萬,為什麼現在改到1500萬/3000萬還會說是放寬?

圖︰THINKSTOCK

其實新台幣1,500萬及3,000萬這兩管道是一直以來都存在,但這是專門針對外國人(港澳以外)而設的管道,過去因為申請條件太困難太麻煩,所以今次將會放寬一些內容,希望吸引更多人申請,所以《新經濟移民法》對於外國人(港澳以外)的確是放寬。

但對於我們香港人來說,台灣政府一直都有優惠政策,不需要像外國人投資新台幣1500萬/3000萬,只需要新台幣600萬成立公司。另外,外國人要投資滿3年才能取得永久居留,但我們只需要1年就可以入籍※註,對比之下台灣對我們香港人真的非常優惠,所以新的政策雖然也允許香港人使用,但我相信不會有人會刻意選擇比較困難的刁難自己,所以新政策暫時對於我們香港人是沒有影響也沒有用的。

不過,我想提出一個想法供大家思考一下,香港人移民台灣人數直線上升,一直以來台灣本地社會已有不同聲音要求收緊或停辦,到底這次會不會是開設新的替代方案後,將原本(新台幣600萬)的管道關閉,做到無縫接軌,類似當年取消存款移民時,改以投資600萬作為套代方案?

答案沒有人會知道,但我個人覺得香港人與外國人待遇看齊是早晚的事,近年香港人在台灣的優惠政策日漸收緊,相信終有一天台灣的政策不會再區分香港人還是外國人,將會一視同仁,特別是在本土派執政這段時間將會進行得更快速且明顯。

※註

永久居留:具永久在台灣居住的權利,但不是國民身份,是在台外國人的身份

入籍:成為台灣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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