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ence Law
羅顯桂
Terence Law

讓海外投資立於不敗之地

發展物業是一個高度資本集中的行為,發展商花大量資源,定必選擇最好的地段、務求達到無寶不落。例如中環的國際金融中心ifc,包括5星級酒店及寫字樓,投資額是數百億元之鉅,是這種大型發展並不接納散戶,所以散戶投資者買不到國際金融中心的磚頭,最多只能做其租客,每月「進貢」。

一個大型項目,由選購地皮開始,發展商已花最大資源及經驗,去判斷是否值得投資,在正式開展項目後,亦會投入最好的資源去做好項目,故此,我們在放眼海外物業時,應該優先考慮鐵路項目、大型項目。

購買投資物業 優質租客不可少

與購買自用物業不同,選擇海外物業很多時是作為投資工具,故此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是物業需要具備出租的能力,以增加業主的防守性及持貨能力。如何更能保障物業的出租能力呢?最簡單的方式,是尋找鐵路項目+大型綜合體,在香港最為成功的地產發展模式,在類似的社會同樣能獲得成功!

筆者剛考察一個位於新加坡金融區內的大型項目,是一個綜合體項目,包括基座商場及2棟甲級寫字樓,同時提供大約1,000伙的住宅單位,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有2點,1是在這個綜合體的周邊,接駁新加坡的3個地鐵站,不同線路可直通包括機場等各區及主要地區及設施;第2是在這個金融區核心內,這項目仍保留相當多的綠化面積,與及提供豐富的配套設施,例如30米長的泳池,可以落實香港特首提出的一個理想,在金融區寫字樓內上班的打工仔的午飯時間內抽30分鐘去游泳!假如這個項目是在香港的中環或金鐘的話,其價格定必高得難以想像!

其中筆者很多投資客戶已在新加坡置業,新加坡在不同方面都在亞洲排名中首屈一指,包括高等教育、治安、空氣環境及綠化、產業多元化及吸引外資與外派員工方面,新加坡都面向全球,睇高一線。此外,新加坡政府由3月11日開始,放鬆對樓市的調控措施,包括縮短買家短期轉售的業主印花稅(Seller’s Stamp Duty),由4年更改為3年,由最高16%減少至最高12%;與及減低當地人買樓貸款的壓力測試,Total Debt Servicing Ratio (TDSR),為市場釋放更多的購買力。這次放鬆是自2009年以來一直為市場加辣招後的首次轉向。新加坡金融及外匯市場對外開放,資金進出自由,加上沒有資產增值稅,故此筆者認為這是樓價上升的轉捩點,維持一直看好中長線的新加坡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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