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層444萬樓可移民 葡政府放寬「黃金簽証」要求

葡萄牙政府為吸引外國投資者,在2012年推出「黃金簽證」,在當地投資物業就可獲得居留權。在今年10月1日,葡萄牙政府進一步放寬簽證,免除部分簽證逗留時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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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非歐盟公民可通過以下3種方式中的其中一種,申請葡萄牙「黃金簽證」作投資移民。

1. 擁有100萬歐元(約889萬港元)或者100萬歐元以上金融資產;

2. 為葡萄牙創造10個就業崗位;

3. 購買50萬歐元(約444萬港元)或以上的物業

投資者持有的金融資產或物業,5年過後可以自由買賣,居留權不再受投資額限制。申請人獲得首次居留許可有效期為一年,其後每兩年續期一次,期間可以在葡萄牙工作和學習,及可在神根國家自由旅行。

5年居留期屆滿後可申請永久居留權,獲准後,翌年可申請入籍,獲歐盟國家的永久居留權。

而根據新法例規定,葡萄牙政府免除黃金簽證持有人及家人申請永久居留的部分要求,包括在5年內不得連續離開葡萄牙超過24個月,及3年內離開葡萄牙的時間不能累積超過30個月。

其他申請永久居留的基本條件為持有葡萄牙合法居住身份滿5年、提供收入證明、在過去5年沒有犯罪記錄,沒有單獨或累計處以1年以上處罰及掌握基礎葡語。

另外,申請人可以向葡萄牙移民局轄下12間移民辦公室的任何一間申請永久居留,申請時需要遞交所有相關文件,當缺少某份文件時,移民局會通知申請人要在10日內補交。

根據葡萄牙政府數據,由2012年開始至今年9月,「黃金簽證」為葡萄牙樓市吸引超過36億歐元(約320億港元)的投資,超過1.1萬人透過計劃取得永久居留權。

來源:葡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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