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樓價太癲 學者促推炒樓稅

加拿大豐業銀行首席經濟師帕洛特(Jean-Francois Perrault)與高級經濟師沃倫(Adrienne Warren)發表聯合報告,建議相比溫哥華推出的外國買家稅,安省或大多地區可以考慮對炒家徵稅,抑制炒房行為,這或許是在短期內抑制房價的更有效做法。

多倫多樓價飛升,加拿大和全球經濟學者都呼籲政府應該採取行動,壓抑炒風。有人建議首要行動是仿傚卑詩省向大溫哥華地區的外國買家,徵收15%房屋購置稅。安省財長蘇善民(Charles Sousa)早前表示,不排除採取這種做法。問題在於向海外買家徵稅,只是抑制交易量,最近Teranet國家銀行統計顯示,政策對抑制房價只起短期效果。而安省及大多倫多地區,目前仍缺少外國買家在市場活動的準確數據。

豐業銀行首席經濟師帕洛特與高級經濟師沃倫,建議安省採取另一做法,就是對房屋炒家徵稅。他們指長遠而言,抑制房價的方法是提高供應量,令供求平衡,但需要很長時間,指徵收炒家稅不失為一個快速辦法。他們稱考察現時樓市供求狀況與房價上漲的速度,可以看到有炒家在活動。

他們解釋指,市場供求可以由售出的房屋佔總掛牌量比例(出售成交率)來呈現。傳統上出售成交率與房價漲速漲幅之間存在一定關系,如果按照傳統意義上的關聯,目前的出售率,多倫多房價應該每年上漲15%左右,但實際年漲幅還要大致高出10個百分點,他們聲稱這是炒家活動的跡象,因此認為徵收炒家稅,可以是一個過渡性質但快速見效的政策。

兩人指這一政策,簡單而言就是要增加炒樓成本,但同時又不會過度介入房市的市場機制。其中首要一點,是更嚴格加強對非主要住宅(non principal residence)房屋出售後資本增值部分的徵稅(capital gains tax),這是抑制炒房的起步政策,其他更有針對性的政策也要盡快跟上。

他們指,有許多其他政策可以選擇,其中主要一項是規定業主買進物業後,又在過短時間內賣出牟利時,在資本增值稅外再徵收一層炒樓稅。這政策可以由省政府推出,也可以由市政府推出。兩位經濟師未有在報告中建議應徵收多少炒樓稅,或是提出在多長一段時間內再出售房屋,會被定義為「炒賣」而需繳交炒樓稅。

不過他們提出了一項概念,可以制訂一個以2年為標準、稅率遞減的稅收制度,概念指在買房之後兩年內賣出時,房主都要繳炒樓稅,買樓後愈短時間內賣出,所要繳交的稅率愈高。舉例而言,買房後6個月內賣出的人,稅率高過在1年之內賣出的人;1年內賣出的人,稅率又會高過在18個月內賣出的人。

來源︰星島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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