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答讀者疑問:放售中山單位後一開二的投資策略
有讀者問,他有一個中山三鄉單位,持有多年,仍是毛坯房,現想轉手再買其他單位,不知買公寓還是住宅好?買入一個還是兩個單位好?

圖︰GETTY IMAGES
筆者認為,自大灣區逐步解除限購,港人在某些特定條件下都可購買住宅時,真的不太建議購買公寓,一來,公寓的買賣政策相對嚴格,投資風險也較大。筆者估計,全國開始趨向出台政策規定購買公寓需以公司名義,即使你這刻能夠成功以個人名義購入,亦不能擔保將來政策出現改動,往後想在二手市場放售時,政策卻出現改變,規定購買二手公寓的投資者需要以公司名義才能接貨的話,一定會令很多投資者卻步,到時想放售肯定不易。
此外,住宅有「滿五唯一」,即是指在國內二手物業市場中,購買普通住宅只要同時滿足「滿五」(物業的房產證從批出當天計算,年屆五年或以上)、「唯一」(國土局系統的登記裡,業主在物業所處的省份內,只持有該一住宅單位)兩個條件,就可以免徵營業稅即個人所得稅,從而為購房者節省下一筆不少的費用。相反,公寓就沒有此政策,就算你夠五年才放售都需要交稅的。
另一方面,假如你打算購買公寓作自住用途,也要有心理準備所住的附近單位會用來營商、開鋪做生意,因此周邊環境會較嘈雜;打個比喻,在內地買公寓就像在旺角買樓,買住宅則如在太古城置業,所以買公寓還是買住宅也要先衡量哪種居住環境質素適合你。
目前,港人可以在中山購入一套住宅,但若然像上述讀者般說已在三鄉持有一套的話,那便不能再買入第二套了。我建議讀者有三個做法:一,如有家人年滿十八歲,可以用其名義買入一套住宅;二,先放售三鄉那個毛坯單位,然後再買入另一間升值能力更高的物業;三,可以考慮去佛山或珠海選購物業,如筆者一樣,當在某個城市買滿了額度後,便轉移至另一個城市投資,要知道,目前大灣區其他城市也有不錯的升值前景,不要因為中山沒有額度再買而錯失其他城市的投資機會嘛!
至於該讀者選擇在出售三鄉毛坯單位後,再將資金轉手用來投資兩個新單位,筆者認為這做法非常明智。依我估計,現在他在三鄉持有毛坯單位已升值了不少,資金絕對足夠繳付兩套新住宅單位的首期。而筆者建議,他可以選擇到中山神灣區投資,因為該區目前樓價是全中山市最低的,且升值潛力相當高,絕對不難在那裡物色價錢平且優質的住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