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 Sum
沈永年
Stephen Sum

橫琴疫情補貼新政出台 補貼額超1億元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廣東省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委會於6月23日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下稱《措施》),預計發放補貼金額超過1億元,從水電、防疫成本及租金3方面為企業減輕負擔。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網上圖片)

減輕用水用電能耗成本負擔方面,對在合作區內實體運營的企業,按其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實際繳納的商業供冷、商業用電、商業用水費用總額給予50%的補貼(含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企業直接抄表到戶的,給予該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企業未直接抄表到戶的,由該企業入駐的產業園區、商業樓宇、景區、商業綜合體等運營主體統一申報,每家運營主體最高補貼300萬元。其中,對在2022年6月30日前註冊的澳資企業每家最高給予實際費用的60%補貼,但每家直接抄表到戶的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統一申報的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運營主體最高補貼300萬元。

減輕防疫消殺成本負擔方面,對在合作區內有實體店鋪且正常經營的納入合作區統計的限額以上零售、餐飲企業、規模以上的營利性服務業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的防疫物資、消殺服務等支出,按照企業實際支出金額予以50%的補貼,最高10萬元。其中,對在2022年6月30日前註冊的澳資企業按照企業實際支出金額予以60%的補貼,但每家最高補貼10萬元。

鼓勵降租減租方面,對承租珠海市市屬國有資產物業的製造業小微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珠海市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促進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第12條執行,減免6個月租金,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對承租區屬國有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的製造業小微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6個月租金,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鼓勵商場、商業綜合體、辦公樓宇、產業園區、景區等非國有物業業主與租戶共克時艱,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

此外,又在開展促消費專項行動方面安排5000萬元資金,圍繞受疫情影響嚴重的餐飲、零售、旅遊等服務行業,定向發放消費劵等惠民補貼,以及在加大金融紓困扶持力度方面,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提供支援。金融紓困措施內容包括對金融企業不抽貸、斷貸、壓貸、斷保;開設疫情受困企業融資綠色通道,續貸、展期;中小微企業貸款、融資擔保風險補償受益範圍擴大至個體工商戶,對合作區銀行機構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貸款、融資擔保的風險補償比例上限由50%提高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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