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 Chung
鍾維傑
Stephen Chung

多倫多︰哪區多人隊草?

草?即大麻,marijuana也。若沒有意外,今年10月加拿大就會有法例允許人們為享受而吸食大麻,藥用的早已有監管。注意這是全國立法,以前只有個別省或州 (美國) 合法。

圖︰THINKSTOCK

以下是筆者隨意閱讀加拿大有關媒體的文章後領略到的大綱,但先聲明並沒有考證內容,anyway, here we go:

1) 立法是為減少青年吸食大麻 = 現時合法與否,青年買大麻甚容易,而立法後就會規管誰可賣及誰可買,以致多少份量,這與部份人以為政府鼓勵吸食之想法背道而馳,當然規管是否成效又會否導致黑市等問題是另話。

2) 有多普及?= 29% 19歲以上的人吸食過,而41% 35歲以下人士至少吸食過一次。

3) 39億加元市場 = 全國平均每克 (gram) 售 $7.36 加元,多倫多貴些,要 $7.67。

4) 最大用家群是19至34歲人士 = 且不少是高收入高學歷的,與「道友」形象有點出入。

5) 若以已立法多年的一些美國州份的經驗計,立法後未必用量大增。

6) 移民人數較多的社區傾向少用大麻。

筆者沒有吸食過大麻,也不打算嘗試,從文章只知道吸食後會有high的感覺,若太年輕吸食或吸入太多,有機會傷害腦神經,如醉駕一樣,或許high了就不要駕駛等,但不知道有否這方面之法規。

至於哪些社區吸食大麻人口之百分比較高,可参考這文章,內裡有地圖顯示。非常粗略的說,吸食百分比高的社區大部份相對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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