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 Chung
鍾維傑
Stephen Chung

在加拿大我會避開買這些樓

今期內容甚為主觀,閱讀時要思考。叫價過高、地點差劣、設計九流、管理不善等的物業固然要避,但以下類別也可免則免。

溫哥華多層式公寓 (圖︰THINKSTOCK)

1) 近電纜的物業

有人認為這些大型的輸電纜發出的磁場對人體有害,是否屬實由科學家解說,不過這類物業又好像比一般的難賣,且價格較低。

2) 近鐵路的物業

鐵路不但載客更會載貨,後者可能通宵營運,雖然在民居已有防噪音屏障甚至限速法例,但聲音始終是會有的,對不容易入睡的人可造成滋擾。當然,房子可以按裝雙重玻璃等助減噪音,但一來要花費多些,二來大廈單位未必有這種隔音設計。印象中,這類物業通常也便宜一些。

3) 有私家泳池的「一般」屋型物業 (detached house,semi-detached) 

除非閣下很喜歡游泳兼打算自住,對其他人來說,私家泳池是花費兼要花時間打理的玩意,尤其在多倫多等城市一年享用不了多少個月(冬季便用不了)。這類通常也難售些,亦有買家收樓後找人拆除游泳池填平舖回草皮。

不過也有例外,倘若是真正的豪宅,即地段以畝形容,房子面積過萬呎,價格以千萬加元計,所謂的estate homes,那就沒有一個似樣的泳池不行,閣下喜歡游泳與否非關鍵。

4) 太近火車總匯站的物業

或許有人會覺得方便和熱閙,但大多數人都不這樣想,住得近可以,但住正樓上就不回這回事。

5) 太近郵輪碼頭的物業

郵輪會噴出不少廢氣,雖然科技已令污染減少,但始終有汚染,就算泊了碼頭其機械依然在運作。不信?去坐一次郵輪就知道。

6) 以合作社形式業權 ( cooperatives ) 的多層單位物業

相對以分契形式業權的多層單位物業,合作社個別業主在第三者保險責任風險上大了,而於自己單位使用權等事情上的自由度則細了,所以這類物業通常也便宜些。

那麼近發電站,焚化爐?還需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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