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ald Ma
馬致聰
Ronald Ma

新南威爾士買樓新措施你要知

上期提到,澳洲新財政年度七月一日開始會調整土地房屋買賣印花稅及土地稅,並討論過維多利亞州 (首府墨爾本)的新政策;今期是關於新南威爾士州(首府悉尼)的新政策。

(圖片來源:Pixabay)

對海外投資者而言,主要有兩點新措施。第一,以前在新南威爾士州購買樓花,支付印花稅期限是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後的十二個月再加三個月寬限期,即總共十五個月,但新例取消十二個月的付款期限,即雙方簽訂合同後三個月內買家必須支付印花稅,唯一例外是如果買樓花的買家宣誓聲明物業將來用作自住,但對海外投資者而言,這括免很可能不適用。

第二,於去年開始針對海外投資者的附加印花稅及土地稅亦會增加,附加印花稅從百分之四提高至百分之八(維多利亞州為 7%),按年支付的土地稅從附加百分之0.75 增加至百分之二(維多利亞州為1.5%);但要注意是附加印花稅及土地稅只適用於住宅物業,商業地產將獲括免。

除了印花稅及土地稅,投資者也可能要注意澳洲聯邦政府的新財政年度收費調整,海外投資審查委員會(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申請費將增加百分之十,即一百萬元以下的物業,申請費將從五千提升至五千五百。一如既往,我們都討論過澳洲是聯邦國家,印花稅及土地稅歸州政府管轄,海外投資審查由聯邦政府負責,如何界定海外投資者各政府有不同基制,如有疑問,最好因應個人需要,向律師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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