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k Leung

英國海外買家新例 打擊非法資金保安全

近期的BNO移民熱潮下,港人不論是投資或自用,多少都有留意過英國物業。而近日亦有新BNO措施推出,英國將會在秋季放寬BNO簽證計劃,於1997後出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持有BNO的港人,可以獨立申請BNO簽證赴英居留,無疑是更吸引港人移居當地。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眾所周知,於英國買樓一向程序都是相當嚴謹,如有在英國置業,就知道英國對買家資金來源十分重視。現時在英國買樓或開戶口時,都要解釋資金來源,證明買家用於置業的資金是合法獲得的。

證明資金合法方可入市英國物業

英國反洗錢法(Anti-Money Laundering, AML)的調查向來嚴謹,很多人以爲反洗錢,針對的只是非法資金、違反法律的不法收入。實際上,英國法律上的定義要廣泛得多。任何沒有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繳納所得稅或者增值稅而來的收入,都屬於不合法的資金來源。

一般而言,買家於調查中需提供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最近3個月的銀行帳單及住址證明等,以證明買家的身份;及後根據不同發展商做法,買家需提供入市資金來源的證明,如一般打工仔儲錢買樓,可提供近半年的銀行帳單、如賣樓套現獲得資金亦需提供賣樓證明等。

相信讀者都有見英國的打擊非法資金措施十分之嚴厲,但一般而言只要是準備妥當相關證明及文件,全數都可獲批。筆者曾有客人想以「一喼」現金支付買樓,由於資金沒有來源證明,筆者及同事只好向客人明言以現金支付未能通過反洗錢法調查,希望買家以銀行轉帳或其他認可的途徑來購買物業。

打擊非法資金新例將於8月實施

對於海外資金的審查亦越來越嚴謹,英國政府推出新的物業登記制度,要求外國業主或英國物業買家必須披露身份,以打擊非法資金流入英國。今年3月,國會終通過《2022經濟犯罪(透明及執法)》法案,旨在阻截非法資金進入樓市。

由8月開始,所有涉及匿名外國買家的交易,都必須向註冊機構Companies House披露業主、受益人及管理人員的真實資料,方可向土地登記處註冊交易。

未有如實申報 需面臨罰款

另外,在英格蘭及威爾斯由1999年起任何海外匿名購買的物業及土地,都須在明年1月底前登記;而在蘇格蘭,由2014年起所有物業土地交易都必須申報紀錄。未有如期申報的業主,將面對出售物業限制,及最高5年監禁。如果未能準確披露資料,則每天最高可被罰款2,500英鎊。

海外業主完成註冊後,將會獲土地註冊處發出的編號,供業主日後再次購買物業、轉售或出租時使用,方便執法部門調查資金去向。想到英國置業的買家就更要留意,預留申請及審批的時間,以免影響到英國居住的計劃。有意入市的買家不妨找有信譽的物業代理,一站式為買家跟進,由準備文件到與發展商及律師溝通亦可協助,減少買家置業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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