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加籍港人想回流加拿大 有幾樣嘢要留意

近期香港令不少人萌生移民念頭,一些已有外國居留權的人則打算重返外國。香港有不少人擁有加拿大國籍,有移民律師及會計師提醒,並非手持加拿大護照就來去無憂,回流加拿大時有些事項需處理,如果只是永久居民,要留意永久居民卡是否過期,而定居後則要處理報稅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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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律師錢路表示,相信有大半居港加拿大人是入籍加拿大之後才回流香港,根據加拿大的《公民法》,持有加拿大護照的人士隨時可返回加拿大居住,但如果另一半只擁有加拿大永居權,他便要考慮居住時間是否滿足永久居民卡所要求。

如果在過去5年已在加拿大住滿2年的永久居民,或者與有加籍身份的配偶陪伴滿2年,在永久居民卡沒有過期的情況下,便可直接返回加拿大。但如果永久居民卡已過期,但仍滿足居住時間要求,則要前往加拿大駐港領事館申請旅行簽證,返回加拿大後再辦理永久居民卡手續。

不過他指出,如果永久居民卡過期,且未滿足居住條件的居民,則只能先申請吊銷永久居民身份,然後再以普通香港居民身份申請eTA(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電子旅行證),以遊客身份到加拿大,而且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而當地「社會保險卡」(SIN)號碼終身有效,所以回流加拿大的港人毋須再次申請新號碼。

另外,註冊會計師梁燊提到,在稅務方面,再回流港人首要處理事項是將非稅務居民身分轉為稅務居民身分。在離港抵加之前,擁有加拿大以外資產的居民,應先將自己的財產例如物業、企業、股票、金融產品等進行資產評估,並在抵加後首年報稅,向稅局申報。而自抵達加拿大的當日起,這些資產帶來的租金、利息等收入亦要報稅。如果出售物業,升值部分都要作為收入報稅。

他亦表示,有個常見問題,就是一些居民離開加拿大時沒有向稅務部門、醫保系統及銀行等申請為非稅務居民,事實上並非離開加拿大不報稅就能自動成為非稅務居民。這或會在居民再次抵加時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稅局或會要求居民解釋過去幾年情況,甚至追查海外收入。再回流居民亦需重新申請醫療卡,但一般要等3個月,所以在這3個月內,建議居民向私營保險公司購買臨時保險,以防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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