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邁城市規劃修訂案生效 取消建築物高度限制
泰國清邁城市規劃修訂案正式生效,取消對高樓建築物的高度限制,放寬對低密度居住區土地用於公共使用和設施管理,及增加不再實施樓高限制的區域,包括1260號、1001國道南側、165國道西側以及訕賽醫院周圍的土地。

(網上圖片)
清邁城市規劃條例修改版主要是在原條例基礎上增加三方面內容:增加非密集居住區土地使用權限,取消上述區域土地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23米的規定;增加工業用地區域工廠擴大規定內容;取消和調整工廠用地名單。
這次修訂是為了更改清邁城市規劃條例中2.5區域低密度居住區的土地使用,以允許這些土地能用於公共設施發展建設。之前市政工程與規劃廳得到內政部法制委員會第2小組的批准,對2012年頒布的清邁城市規劃條例進行修訂,並要求城市市政工程規劃廳對條例後的名單、核實土地使用規劃規定,以向土地持有人賦予新條例實施前的各項權益。
清邁市政工程規劃廳的報告指出,自實施2012年清邁城市規劃條例後,由於情況變化過快,導致原來的清邁城市規劃條例已不能滿足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修改方案。
來源:泰國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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