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市政府擬發牌規管短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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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市政府(圖)料以發牌方式,規管少於90日出租物業租賃活動,11月將於市議會討論。 (圖片來源:Pixabay)

溫哥華市政府宣佈,計劃規定市內短期房屋出租業者要領取牌照,只有報稱為自住物業(Principal Residence)的業主或其租戶,才可申請物業全部或部分用於短租,非自住物業一律被禁止短租。該計劃將於11月4日提交市議會討論,市政府估計新例若通過,將讓現時約50%的短租物業成為合法,同時取締逾千間短租屋,使市場有更多長期出租屋供應。

全市5,300短租盤將受規管

溫哥華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與市政府發展服務、建築與牌照總經理克里斯納(Kaye Krishna),物業用途檢查及牌照部主管圖瑪(Andreea Toma)宣布並解釋建議的短租法規。短租指房屋一次出租少於30日,溫哥華市現有5,300個此類招租單位,85%通過房屋短租服務網站Airbnb招租。現正招租物業中,74%為整個物業出租,24%為房間出租,2%為其他方式。溫哥華市目前短租物業中,只有26%在去年出租超過90天。

Airbnb發言人達格(Alex Dagg)表示,將認真研究市府新例報告,並期待當局制訂出公平、簡單易行的法規。 

資料來源:星島-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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