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推新屋銷售稅減免谷樓市 首置購150萬加元內物業可受惠

加拿大新任總理卡尼(Mark Carney)兌現自由黨在大選時提出的承諾,宣布首次置業買家購買100萬加元(約567萬港元)以下新物業,可獲豁免5%的聯邦商品及服務稅(GST),最高可節省5萬加元(約28萬港元)稅款。該措施於英王查理斯周二(27日)在國會發表御座致辭後正式公布,財政部長商鵬飛(François-Philippe Champagne)同日已向議會提交有關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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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涵蓋3類新屋  售價上限150萬加元

根據新政策,首次置業人士購買100萬加元以下新建住宅、自建房屋或合作住宅公司股份,可全額豁免GST,節省高達5萬加元。對於售價100萬至150萬加元(約851萬港元)的新屋,則可按比例獲得退稅,退稅額隨屋價漸減。例如,110萬加元(約624萬港元)房屋可退稅4萬加元(約22港元),125萬加元(約709萬港元)退稅2.5萬加元(約14萬港元),140萬加元(約794萬港元)退稅1萬加元(約5.6萬港元)。

政府界定的「新屋」包括從發展商購買的全新住宅、自建房屋或自行承包建設的新房屋,以及購買合作住宅公司股份。申請退稅資格者必須為成年、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且過去四年內並未擁有或居住於自用物業(包括境外)。房產購置須作為主要居所,並於成交後入住。買賣協議須在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間簽訂,若房屋尚未動工,須於2035年底前竣工。

自建住宅者若符合資格,亦可申請最高5萬加元(約港元)的GST退稅,前提是工程於2025年5月27日後動工,並於2036年底前基本竣工。透過購買合作住宅公司股份獲得房產的首置買家,同樣享有相同退稅額及時間表。

較大選承諾更進一步

分析指出,今次退稅措施在自由黨競選承諾的基礎上擴大及完善。自由黨早前承諾對100萬加元以下「新建及大幅翻新」房屋免GST,而保守黨黨領博勵治則承諾將免稅上限提高至130萬加元(約738萬港元),應對大溫哥華及大多倫多地區的樓價壓力。

此前,聯邦提供的退稅金額有限,最高僅6,300加元(約3.5萬港元),並隨屋價上升而逐步減少,當價格達45萬加元(約255萬港元)時退稅額減至零。新政策將有助於首次置業買家紓緩負擔,並推動住宅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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