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推出新工作指引 僱員可要求四天工作周

近年在家工作及彈性上班等需求越來越大,新加坡政府推出新指引,當地員工自12月1日起,可要求每周四天工作、更多時間在家工作,以及彈性上班時間,以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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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加坡勞工部、全國工會代表及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三方成立的工作小組──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用聯盟(TAFEP)提出的新指引,在新加坡工作的員工除可要求靈活工作時間外,也可要求彈性上班地點。

僱員可以書面方式提出彈性工作要求,並自行列明細節,例如申請理由、開始日期等。僱主需於兩個月內書面答覆,若拒絕僱員申請,應與僱員探討其他解決方案,惟指引沒有法律效力,最終決定權仍在僱主手上。

僱主不能以違背公司傳統、或管理階層不相信彈性上班文化為由拒絕申請,但可以成本增加、不利生產力或工作性質不可行為由,拒絕申請;而被拒絕申請的員工則可尋求工會或TAFEP協助。

三方工作小組發言人又提到,在決定留下或重返職場時,獲得靈活工作安排往往是護理員、女性工作者及資深員工的主要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