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中心共享辦公室招租 租金近萬只供過夜

加拿大多倫多市中心樓價高企,租金亦令很多基層喘不過氣。近日當地出現一個租盤廣告,有人以每月1,700加元(約9,986港元),出租辦公室讓人過夜。

圖片並非涉事辦公室(GETTY IMAGE)

加拿大《星報》報道,一位地產代理最近刊登一個極度離譜的放租廣告,稱位於多倫多市中心央街和國王街十字路口,有辦公室出租供租客留宿,但租客要保留辦公室內的設備,並允許業主在工作日的上午11時半至下午5時,隨時回來開會工作。

據了解,這間辦公室內有一張小型會議桌、椅子、文件櫃,甚至有一個裝有膠杯膠碟的茶水間。另一個房間內還有打印機、文件夾、電腦和椅子。

廣告把辦公室稱為一房單位,配有白天可摺疊起來的摺疊床,非常適合工作時間長,需要在市中心找個地方過夜的單身專業人士。物業代理稱,單位最初以每月1,850加元(約10,867港元)出租,後來減價。而上一個租客是一名律師,她仍在寫字樓內一間律師事務所工作。

物業代理表示,業主已拒絕了很多有興趣把單位長期租用作固定居所的人,原因是他們想把辦公室的家具搬走。她強調單位不是普通的住宅單位,而是要與業主有共享協議。單位分為兩個房間,一個用作生活區,第二個房間設置為辦公室。協議將允許業主在白天使用辦公室。

在標準的住宅租賃協議中,業主必須在進入單位前至少24小時通知租客,但如果租約另行規定,則可不受此限制。根據《安省住宅租賃法》,業主可以出於租賃協議中規定的任何合理理由,通知進入單位內。

租戶權益倡導組織認為,此案例是租戶在多倫多炙手可熱的房屋市場所面臨挑戰的又一例證。安省租戶權益倡導中心的法律和倡導主任Kenn Hale表示,有人竟會把辦公室作為住宅出租,而且還公開放租,太令人震驚。這令潛在的租客幾乎無權益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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