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後巷屋」 提供更多出租單位 唯專家指無助解決住屋問題

多倫多市議會去年夏季通過法例,允許業主將物業車房或空地,改建為後巷屋。市府至今已收到78宗申請,當中6宗已獲批。而後巷屋相關行業亦應運而生,但有專家指出,後巷屋無助於解決可負擔房屋缺少問題。

Vanessa Fong (網上圖片)

根據市政府規定,後巷屋必須獨立於物業主建築,建成後可以讓家人居住,或者出租,但不可單獨出售。市政府希望這項政策不單可以增加業主收入及物業價值,亦可以增加出租單位供應量。市政府職員透露,直至今年3月初已收到約78宗申請,當中有6宗申請已獲批准。

建築公司VFA Architecture + Design正興建2間後巷屋,創辦人Vanessa Fong指出,興建後巷屋的最大難題是工地面積狹小,運送建築設備及材料到工地成一大難題。由於申請興建後巷屋手續繁複,Vanessa Fong亦成立公司Ukkei協助市民處理相關申請。

Leslie Doyle及丈夫Jackson Stone的物業已獲批准興建後巷屋,他們亦是Vanessa Fong的客戶。夫婦曾就興建後巷屋一事,諮詢過鄰居意見,有些鄰居表示支持,部分甚至有興趣建後巷屋。不過有些鄰居卻擔心,後巷屋會令到人口密度增加,新租客可能帶來麻煩。

多倫多市議員兼副市長Ana Bailao表示,市民對於興建後巷屋感興趣,如果業主有年邁老人或年輕子女,他們想在附近居住,但又負擔不起公寓單位租金,後巷屋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房屋及社區發展學教授David Hulchanski認為,雖然後巷屋可提供更多出租單位,但依然無助解決多多倫多缺乏可負擔房屋的問題,因為多倫多目前的物業空置率太低,即使後巷屋加入市場,租金定價也會與市價看齊,不會令整體平均租金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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