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加強監管租屋公司 每次收取租金不得多於3個月
中央政府表明關注高樓價引發的住屋問題,各地政府近期除了加強樓市調控,亦增加對長租企業的監管,避免再發生之前有長租公司倒閉令租客損失慘重的困局。住建部、發改委等六部委發文,指住屋租賃企業單次收租原則上不能超過3個月,並禁止透過租客套取「租金貸」的資金,及不得誘導租客承造「租金貸」。
住建部指出,住屋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3個月,或單次收取按金超過1個月,應將資金存入住屋租賃資金的監管帳戶,並禁止套取租客的「租金貸」。各地政府應合理調控租金水平,租務需求旺盛的城市,當地住建部門應建立租金監測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地區的各類住宅市場租金水平。
當局又表示,建立多部門協同的住屋租賃聯合監管機制,將相關部門的監管工作納入政府考核體系,金融機構應嚴管「租金貸」,加強背景審查及用途管理。
相關文章:
- 研究發現捱貴租影響健康 較吸煙更易令租客衰老
- 內地法拍屋樓量上升 樓價跌致大批業主斷供
- 內地70城市新樓樓價指數跌0.9% 創近7年最差表現
- 內地發展商面對去貨壓力 河南新盤可用小麥大蒜付首期
- 郭樹清指內地樓市泡沫受控 不希望樓價調整太劇烈
- 鄭州公布放寬限購限貸 成全國首個全面鬆綁城市
- 1月內地29城住宅成交量按年腰斬 深圳跌75%創十年低
- 恒大海南千億人工島涉違規 被勒令拆除39棟住宅大樓
- 全英住宅平均月租飆至968鎊 創金融海嘯後新高
- 10月內地70城新樓價格按月下跌 6年半以來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