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過房地合一稅制2.0 購入2年內轉售徵45%重稅

台灣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制2.0版」修例法案,以打擊炒賣樓花及假借轉讓公司股權進行房地產交易的避稅行為。新規定由7月1日起,自2016年後取得房地產、樓花及公司特定股權的交易,如果持貨2年內出售,增值部分須徵收45%稅項;超過2年、但未滿5年出售,稅率則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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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特定股權交易,即是未上市櫃(stock exchange market)及興櫃(emerging stock market)的公司出現股權交易,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一半,而且股權有50%以上是由台灣房地產構成,就要徵收房地合一稅。

至於境外人士及境外公司方面,原先持貨未滿1年內出售徵收45%,而持貨1年以上徵收35%,如今各延長1年,變為持貨未滿2年內出售徵收45%,而持貨2年以上徵收35%。

財政部長蘇建榮曾表示,現有的房地合一稅本來就是規限2016年後的房地產成交,如今只是提高稅率及擴闊徵稅範圍,並沒有追溯的問題,已課稅的交投不會追回稅項。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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