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經營貸」用作炒樓 如查明屬實須收回貸款
深圳近期樓價急升,部分樓盤碌得兩、三成升幅,更不時傳出新盤即日沽清的消息,而深圳市政府在疫情下為中小微企申請「經營貸」補貼利息的計劃,有傳被企業利用套取低息資金入市炒樓,成為深圳樓市近期升勢的推力。事件觸發深圳銀保監及深圳人行出手整頓,要求各商業調查貸款狀況,規定經營貸的資金不得進入樓市,如發現違規挪用於房地產的貸款,要限期收回。
所謂「經營貸」,是銀行向中小微企批出的貸款,協助中小企渡過經營生意的困難,中小企大多以物業抵押。為應對肺炎疫情,降低中小微企融資成本,深圳市政府2月推出「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項目」,補貼中小微企業和個人工商戶在疫情期間獲得經營貸款的一半利息,上限100萬元人民幣,貼息期最長6個月。
但有個人或企業利用「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的漏洞,以低價購入合資格申請計劃的空殼公司,成功取得超低利息貸款,投資房地產,並以公司名義避開限購令。
人民銀行深圳中支貨幣信貸處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自查,重點梳理包含企業及個人的借款人,自疫情1月25日發生以來新買的住宅、商辦公寓等房產、新購房產作抵押的貸款情况,及計劃申請財政貼息和預計實際貸款利率水平情况。又要求銀行交代截至3月底的房抵經營貸餘額,借款人名下公司的經營情况、公司成立時間、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情况等。
該行周三公佈初步調查情況,指出深圳存在個別商業銀行有客戶先全款買樓,再以該新購置房產作為抵押申請經營貸的情況,但規模比例很小。
深圳銀保監早前亦在銀行座談會上提出加強信貸管理,包括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抵押貸款,要重點審查融資需求的合理性。加強對房產抵押經營貸的資金用途監控,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要求各行迅速開展全面排查,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貸款,要限期收回。
但會議提及,銀行要繼續按照銀保監會要求,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不要因業務規範,而影響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正常生產經營的信貸支持。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亦表明,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項目必須用於支持生產經營,不得用於併購貸款、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項目,以及參與民間借貸、投資資本市場和個人消費等。但該局強調,目前深圳市區兩級貸款貼息項目均未進入資金發放階段,故不存在網傳貸款貼息資金進入樓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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