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省修改物業泳池水療設施規定 業主需註冊兼定期檢查

澳洲維多利亞省政府早前,就私人游泳池及水療設施推出新規定,如果業主在6個月內沒有向當地議會,就物業內的泳池及水療設施註冊及支付費用,業主或將面臨最高1,652澳元(約8,860港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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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省政府修改關於私人游泳池,及水療設施的安全屏障和圍欄規定,由本月1日起的六個月內,業主需向當地議會,就旗下物業的私人游泳池及水療設施註冊,並支付79澳元(約420港元)註冊費。深度超過30厘米的泳池或水療設施必須註冊,而毋需組裝的小型充氣淺水池,以及類似魚塘或水壩的水池,則毋需註冊。

註冊後,業主必須在1到3年內,就以上設施取得一份證書,證明其安全屏障或圍欄符合新規定,具體取決於游泳池的落成時間。之後每四年檢查一次,費用由業主自行承擔。新規定亦允許便攜式游池(Portable pools)放置超過3日則要加裝圍欄,但放置3日或以下便毋需安裝。

如果業主在6個月內沒有向當地議會,就物業內的泳池及水療設施註冊及支付費用,業主或將面臨最高1,652澳元的罰款。

在2000年1月至今年5月期間,維省有27宗,幼兒在私立游泳學校或水療設施溺水致死的事件。驗屍官發現,在其中20宗死亡事件中,安全屏障不符合要求很可能是導致死亡的原因之一。維省規劃廳長Richard Wynne表示,在不合規泳池中溺水身亡的兒童,是悲慘和不可接受,所以這些新法規是必要,為了當地孩子,大眾應盡一切努力確保游泳池和水療中心安全。

維省游泳池及水療協會(Swimming Pool & Spa Association of Victoria)行政總裁Chris Samartzis提醒,對業主來說,要記住一點,是這些泳池屏障將根據建造時的標準作評估,例如有個泳池建於2008年,它將根據2007年的標準評估。

來源:太陽先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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