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長簽新法 穩租單位業主逼遷租客可判監

美國紐約州州長Andrew Cuomo簽署新法,禁止穩定租金單位(rent-stabilized apartments)的業主,為了逼遷租客,而蓄意製造不安全或不適合居住的環境,違者最高監禁四年。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這項法案由紐約州檢察長Letitia James及州長Andrew Cuomo共同推動,並由紐約州參議員Liz Krueger,及眾議員Joe Lentol分別在兩院提出。州檢察長Letitia James表示,過去法律僅保護那些受業主騷擾,而受到身體傷害的穩定租金單位租客。這項法案將騷擾租客的定義擴大,業主關閉暖氣、將租客置於危險環境之中、進行不安全的裝修而導致租客必須搬走,均屬騷擾租客。

如果業主違反並罪成的話,將以「A級輕罪」(Class A misdemeanor)處罰,最高監禁一年。如果業主蓄意透過以上方法,逼遷兩名以上租客,或五年內多次逼遷,將以「E級重罪」(Class E Felonies)處罰,最高監禁四年。

她指出,長期以來有很多不負責任的穩定租金單位業主,將租客置於不人道及危險的居住環境之中,以逼使他們搬走,這種情況必須改變。過去判定業主騷擾行為的門檻過高,如今這項法案通過,她們會保證,讓那些製造危險環境而逼遷租客的業主,面對法律制裁。

州長Andrew Cuomo表示,安全和可負擔住屋是人的基本權利,而這項法案是有史以來最嚴厲的保護租客法案。州檢察長將讓無良業主付出代價,並進一步保護租客權益,並令紐約住屋朝著更加安全、公平和可負擔的方向邁進。

今年紐約州先後推出多項的保護租客法案,包括通過新的租金管制法律,一些業主認為,這些法律令他們更難維護物業。不過推動法案的參議員Liz Krueger及眾議員Joe Lentol均表示,他們已經聽得太多租客的悲慘故事,在過去控告一些極其惡劣的業主都非常困難,如今這個局面將會改變。

來源:Patch.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