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速閒置土地發展 兩年未動工政府可收回

深圳可供發展的土地短缺問題嚴重,導致樓價高企,政府為令閒置土地加速發展,決定展開為期兩年的行動,處理持有兩年但仍未發展的土地,警告可能會收回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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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推出《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處置專項行動方案》,提出在今明兩年展開行動,處置所有已轉讓土地使用權滿兩年,但仍未開始發展建設的土地,包括限制持有人要在1年內發展建設、限持有人在6個月內處理好經濟利益關係並開始發展、按深圳人才和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發展等,否則可能會收回土地使用權。

根據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調查,截至2017年底,符合上述定義的已批未發展土地達564幅,總面積為11.94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羅湖、福田、南山及鹽田之外,土地用途以工業及貨倉為主,部分用地未發展時間超過十年。這些土地遲遲未發展的原因包括政策變化、土地持有權出現糾紛、基建配套設施落後、土地徵用轉讓的賠償問題等。

方案亦要求,確保在明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未發展土地的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土地監管,防止有更多未發展土地,並建立未發展土地的長期管理機制。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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