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省物業轉讓法修正案9月實施 新增多項樓花買家保護措施

去年底澳洲新南威爾斯省通過物業轉讓法修正案(Conveyancing Legislation Amendment Bill 2018),今年9月將正式實施。法案新增多項保護買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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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案規定,如果公寓單位樓花出現實際變化,對買家產生負面影響,又或者買家事先知道這些變化,而變化令到買家想改變初衷,買家可以解除買賣合約。如果解除合約對買家造成損失,即使雙方合約是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解除,發展商亦要向買家賠償損失。而發展商只准向當地最高法院申請,才可以解除與買家的合約。

另外,發展商要披露樓盤完整資料,包括物業類型、圖則、落成日期及日落條款日期等。以上資料有任何修改,特別是圖則,必需通知買家。合約冷靜期由5日增至10日。

新省土地註冊處的官員指出,樓花買家較弱勢,因為他們無法在簽約時睇樓。修訂案規定發展商要披露部分資料,在貨不對辦的情況下買家亦可解約,這可保護樓花買家。代表業主機構Owners Corporation Network的行政總裁Karen Stiles對實施感到高興,並指出以前消費者購買雪櫃的保障比起購買價值100萬澳元(約540萬港元)的樓花還多。

地產代理公司Colliers International的銷售負責人Dennis Vertzayias則表示,修訂案提高樓花透明度,樓花市場中最令投資者卻步的就是透明度較低,這令買家購買樓花時更有信心。他們公司更建議發展商待修正案實施後才推出新樓盤。

來源: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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