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移民父母中國籍 加子女須申旅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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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註加領事館解釋近日對已移民加拿大人士不獲十年簽證報道時稱,香港出生移民須視乎有否進行國籍變更而判定憑簽證或旅行證件進入中國。 (圖片來源:Pixabay)

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表示,對於有報道指由2016年6月2日起,凡香港出生的加拿大籍人士,都不獲中國簽發十年旅遊簽證,這並不是新政策,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香港特區出生的居民都是中國公民,他們透過海外定居取得外國國籍後,除非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否則仍是中國公民,返回中國需持旅行證件而非簽證。至於在加拿大出生的華裔第二代申請簽證,則需視出生時父母情況,以認定子女的國籍。

移民應主動申請國籍變更

中國駐溫哥華總領館證件組領事沈祺嵩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指,由於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雙重國籍,當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公民的國籍發生變更,可憑有效證件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申報。」沈祺嵩強調,從這些規定來看,香港出生的加國國籍人士應主動申請國籍變更或退出中國國籍,否則仍被視為中國公民,從加拿大直接返回中國時需持旅行證件而非簽證。沈祺嵩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九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因此,中國大陸出生的中國人取得加拿大國籍後並不需要申請國籍變更;但香港出生的中國人取得加拿大國籍後,需要向香港政府或當地領事館申請國籍變更,否則就算有加拿大護照,回中國時仍被視為中國公民需持旅行證件。

視乎出生時父母國籍

至於在加國出生的華裔第二代申請簽證,便須視出生時的父母情況以認確子女國籍。根據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的解釋:「出生時如父母雙方或一方屬於中國籍,且父母中屬中國籍者未取得「楓葉卡」或其他外國居留權,則此人具有中國籍,赴華應申辦旅行證件。出生時如父母雙方或一方屬於中國籍,且父母中屬中國籍者已取得楓葉卡或其他外國居留權,則此人不具有中國籍,赴華應申請簽證。」

資料來源:星島-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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