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法院充公伊朗政府兩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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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充公兩幢由伊朗政府擁有物業用作賠償受恐怖主義逼害的美國人;圖為位於加拿大多倫多市安大略省法院。(圖片來源:Pixabay)

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伊朗政府需要交出兩幢分別位於北約克和渥太華的物業,以便賠償給曾經受到伊朗恐怖主義逼害的美國人;兩幢物業現時估值共合約430萬加元,判決後伊朗政府的代表律師表示正考慮上訴。

引用恐怖主義法裁決

案件根據《恐怖主義受害人公正條例》(Justice for Victims of Terrorism Act)來判決,條例列明任何人士如果受到其他國家政府資助的恐怖主義迫害,並且獲證明案件成立,事主與家人都可以要求加國法院充公資助恐怖主義國家在加拿大的資產,而條例現時列明伊朗和敘利亞的恐怖主義活動都獲得政府資助,令兩國在加拿大的資產都可能成為賠償項目。

兩美國人遭綁架

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今次處理的個案,原告人數有十多名美國人,他們全部都早前得美國法院裁定勝訴,其中兩名原告名為特雷西(Edward Tracy)和西西皮奧(Joseph Cicippio),兩人上世紀80年代在黎巴嫩被真主黨綁架和虐待。原告一方要求加國充公伊朗位於謝潑德大街西(Sheppard Ave. W.)209號和羅便臣大街(Robinson Ave.)2號的資產作賠償。

資料來源:星島-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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