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國會通過新法例 允政府強制出售無法確認業主土地

在日本, 無法確認業主的土地數量持續增加,預計到2040年,這類土地的面積甚至差不多相等於北海道的面積。日本參議院本月中通過法例,允許在一定條件出售業權不明的土地,以擴大地方政府及民間善用土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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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不少土地是無法從不動産登記冊確定業主,或無法聯絡持有人。無法確認業主的土地,是因為業主過世後沒有人繼承,或者未有登記繼承資料,部分繼承人資料亦未有更新,例如登記住所仍是滿洲國。

日本持有人不明土地問題研究會推算,截至2016年,全國無法確認業主土地的面積達410萬公頃,比370萬公頃的九州更大。如果不解決,預計到2040年,將增至720萬公頃,差不多是北海島(約780萬公頃)的大小。

無法確認業主的土地持續增加產生大量問題,例如妨礙政府重建及管理。根據推算,2017年至2040年,因土地未被善用,而導致的經濟損失至少達6萬億日圓(約4,290億港元)。

今次立例通過的土地對象為不動産登記冊上未有正常登記業主姓名或住所的土地,不動産登記官員獲授予調查地稅紀錄的權力、更改無法確認業主的土地登記。如果經調查後仍無法查出業主,想使用土地的地方政府或私人企業可以申請收購土地,再由法院裁決。

但符合新法例下強制出售條件的土地,僅佔全國無法確認業主土地的1%,距離解決問題仍很遙遠。另外,為防止新增無法確認業主土地,及方便管理,日本政府內部正討論強制辦理土地繼承手續、允許放棄土地業權,及出售或善用因繼承而出現多名業主的土地。

來源:日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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