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議會通過租客保護法案 降低業主迫遷起訴標準

美國Curbed New York報道,紐約州議會通過「租客保護法案」(Tenant Protection Act),降低業主迫遷租戶的執法標準,令律師更容易起訴業主,保障租戶權益。

圖:GETTY IMAGES

根據現有法例,除非律師能夠證明業主強迫租戶搬遷,而租戶亦因業主的行為受到人身傷害時,否則不能追究刑事指控。新法例則提倡不用證明租戶遭受業主傷害,也能提告業主。

此外,新法例還新增一項「A級輕罪」,即最嚴重的輕罪分類,適用於通過「損害房屋的可居住性」,或者「干擾租戶的舒適及安寧」等行為迫遷租客的業主。該罪行的最高刑期為監禁一年。「E類重罪」的範圍也被擴大。若業主將房屋變得無法居住來迫遷兩個或以上租客,即屬違法最高刑期可達監禁四年。

根據紐約州司法部的數據分析,由於現行法律標準過高,紐約州未有業主被判處刑事騷擾租戶罪成。

代表紐約市上東區的州參議員利茲克魯格表示,根據現行法律,即使業主多次迫遷租戶,也幾乎不可能提起刑事指控,「現在正是時候更新法律來保障租客,為他們提供鬥爭機會,並保護正在減少的可負擔房屋」。

代表格林點和威廉斯堡的州眾議員約瑟夫倫托爾指,不少業主為了獲得更多租金,不惜趕走只願出低價的租戶,「如果業主故意騷擾租戶和破壞租賃單位,以迫使租戶離開,這項新法例將確保業主受到懲罰」。

目前,州眾議會已經通過該法案,現在法案將交由州長庫默簽名生效。

來源:Curbed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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