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擬向業主徵第二間豪宅單位稅

早前美國曼哈頓一間豪宅以創紀錄的2.38億美元(約18億港元)成交後,紐約市擬徵收備用單位稅,對價值超過500萬美元(約3,900萬港元)的第二間物業徵稅。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和市議會議長克里約翰遜(Corey Johnson)均表示支持。

圖:GETTY IMAGES

白思豪周一表示,「我認為百萬富翁和億萬富翁的納稅還不夠多。」他補充,備用單位稅與他提出的其他稅收議案一致,其中包括針對年收入超過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的個人徵收所謂的百萬富翁稅,用以籌集資金改善該市老舊的地鐵系統。

這項附加稅將按年徵收,涉及全市所有價值超過500萬美元(約3.9千萬港元)、僅被業主用作第二住房的公寓或住宅。據悉,稅項要求按物業價值採取階梯累進稅制。例如,價值550萬美元(約4.300萬港元)的物業年度納稅額僅為幾千美元,價值2,500萬美元(約1.9億港元)的物業的年度納稅額高達37萬美元(約289萬港元)。

這項議案最早由民主黨籍州參議員布拉德霍爾曼(Brad Hoylman)於2014年提出,但當時未能在共和黨人把持的州參議院通過。由於今年民主黨控制整個立法機構,該議案有望獲得推進。

《紐約時報》報道,負責簽署法例的紐約州州長安德魯庫默(Andrew Cuomo)據傳對這項稅收表示認同。

億萬富翁肯格里芬豪擲2.38億美元(約18億港元)買下一套位於中央公園旁邊的豪宅,創下美國有史以來最昂貴的住宅銷售紀錄。格里芬及其對沖基金公司的業務主要集中在芝加哥,因此該物業很可能只是他的臨時住所。

約翰遜上周一在社交媒體上發言,以爭取公眾對徵收備用單位稅的支持。「價值2.38億美元(約19億港元)的豪宅很有可能空置,幾乎沒有比這更能說明紐約市稅收不平等正日益擴大」。

據搜索網站環域居估算,按照擬議的稅收方案,格里芬每年需繳納889萬美元(約6,900萬港元)的稅款。

來源:居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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