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推新租務市場監管措施 業主放租前要先註冊

英國房屋、社區及地方政府大臣博敬誠(James Brokenshire)上月尾推出新措施,要求業主出租物業前必須在監管機構註冊,否則將被罰款最多5,000鎊(約5萬港元)。新措施可保障租客盡快解決與業主的租務糾紛,並獲得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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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是英國政府整頓租務市場的其中一項重要政策,會先在英格蘭地區推行。博敬誠強調,「建構一個適合每個人的住屋市場不單是增加房屋數量,也要確保住客在遇到問題時能獲得協助。但現時住客尋求協助的過程序令他們很困惑,系統過於官僚,讓很多業主和租客在出現問題時均感到無助。新政策能確保租客在有需要時得到幫助,更快解決糾紛,並獲得合理賠償。

不過,新措施有兩點未清晰,政府需要進一步跟進。第一是當業主經代理出租物業時,由於持牌代理已經註冊並繳交調解費用,業主是否需要再繳交費用?如果要的話,就是重複收費;第二是推行的具體日期還未公布。

以下是可供業主註冊的監管機構。

The property Ombudsman

The property Ombudsman的主要功能,是監管物業代理和調解糾紛。自從2014年政府要求所有的代理都必須向監管和調解機構註冊,方可合法經營,The property Ombudsman成為全英最大的監管和調解機構。

PRS(Property Redress Scheme)

PRS於2007年成立,是與三大按金保障計劃之一的My Deposit同屬一間機構,他們處理租務糾紛的經驗豐富。在政府要求業主要向監管和調解機構註冊後,PRS推出適合私人業主的會員計劃,並有入會優惠。

另外,政府同時成立一個新的監管和調解機構HOS (The Housing Ombudsman Service),統一協調整個租務市場的監管事務,但具體操作模式有待公布。

來源:英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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