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移民法新修訂 放寬入籍限制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 (網上截圖)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 (網上截圖)

加拿大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入籍部長麥家廉(John McCallum),於2016年2月25日提出新修訂法案,撤銷前朝保守黨政府於去年中引入的移民法例,包括推翻移民部有權褫奪涉及恐怖主義國民的加國國籍措施及放寬入籍限制。

擬撤銷 C-24法案

根據2015年由聯邦保守黨政府推出的《C-24法案》(Bill C-24),擁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公民,一旦被法庭裁定觸犯恐怖主義、間諜及其他叛國等嚴重罪名,移民部則可以撤銷其加國國籍。領導加拿大聯邦自由黨的杜魯多當時已表明,執政後將會撤銷相關法案。

在眾議院會議上,麥家廉強調,移民部仍然有權撤銷,入籍詐騙或其他嚴重罪行等罪犯的公民身份。他補充說,C-24法案潛在連鎖效應,以至最終產生極端的結果。

入籍試年齡恢復

麥家廉週四提出的新法案內容,還包括縮短申請入籍人士須要在加國居留的時間,由6年內住滿4年,改為5年內住滿3年。同時,須要參加入籍考試人士的年齡,也由14至64歲恢復為18至54歲。另外,法案也推出新措施,其中正在履行有條件刑期的人士,不能夠申請入籍。

資料來源:星島-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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