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市擬立法管制建屋塵埃 最高罰60萬

多倫多市政府向市議會建議立例規管住宅建造工程塵埃,違例者最高罰款10萬加元(約60萬港元)。

(圖︰THINKSTOCK)

多市政府市政發牌與標準部行政總監,於上月底向市議會發牌與標準委員會(Licensing and Standards Committee)呈交報告,建議市議會應訂立新附例,以規管住宅因建造工程產生的塵埃,以減少塵埃從工地散發和進入其他房屋。官員報告建議,該新例若獲通過,應於今年9月4日生效。

建議中的新例只適用於住宅建造工程,但不適用於住宅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工商物業工程及多單位住宅、住宅區或混合用途樓宇的發展。此外,新例不會規管可構成健康或影響環境的塵埃,因為此類塵埃已分別有聯邦環境部及安省勞工廳規管,而多市政府公眾衛生部亦會處理有健康關注的塵埃投訴。

新例將禁止任何人在住宅建造過程中,引致塵埃散發並進入其他房屋。官員建議,違例者最高罰款額是10萬加元。若違例行為可導致經濟得益,違例者也可面對特別罰款。

然而,若有關人士在工地已採取合理防塵散發措施者,此新例則不適用。官員報告列舉的一些防塵散發措施,包括灑水弄濕建造物料,使用濕鋸,使用無塵鋸割科技,採取覆蓋措施或控制塵埃來源措施,設置隔濾塵埃欄網,鋸割時使用吸塵器連接,又或者任何被市府官方認同足以減少塵埃散發的措施。

新例亦會具體定明市府人員有權進入地方,檢查是否有違情況,以及發出有關違例通知或其他市府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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