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築工程須照顧單車人士及行人

新加坡政府7月起規定發展商須採取措施,確保行人及單車使用者安全。 (圖片來源: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

新加坡政府7月起規定發展商須採取措施,確保行人及單車使用者安全。 (圖片來源: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

新加坡政府為鼓勵國民把步行、單車代步及使用公共交通作為一種生活方式,陸路交通管理局和市區重建局於5月3日聯合宣佈,將從2016年7月起規定發展商必須為新發展或重新發展項目,提交「步行與單車計劃(Walking and Cycling Plan)」予以批准,從規劃確保行人和單車人士安全。

須確保人車分隔

新法例下,發展商須提供有蓋行人路或單車路,方便接駁其他公共交通設施及其他發展項目,工程施工期間亦要提供臨時道路。建築項目中亦須提供足夠單車位及其他設施如沐浴間和儲物櫃等。而要確保道路使用者安全,新發展項目也規定無論建築工程施工前後,須確保進出車輛路線與人行道和單車道分隔,亦須設有無障礙設施及提供簡單易懂的方向指示牌,確保小童、長者及行動不便者的安全。

最終擴大至其他項目

陸路交通管理局和市區重建局指出,7月生效的條例開始將適用於人流量較高的商業發展項目如購物商場、辦公室、商業園區及學校,未來將擴展到其他類型項目,但當局未有任何具體時間表。

資料來源: 新加坡-聯合早報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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