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遭控洩密罪 最高可判3年

馬英九涉嫌洩密,將被台北地檢署起訴。(Associated Press美聯社圖片)

台灣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案今日偵結,最後認定馬英九涉嫌洩密,將其起訴。馬英九被控在2013年發生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資法和刑法洩密罪,一經定罪,最重可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台北地檢署指出,馬英九長期從事司法實務與法律教學,明知人民對於隱私權、通訊秘密自由及資訊自主權之期待,為普世共維之價值,執政期間屢次宣示保障基本人權,但馬英九僅因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的理念差異,竟逾越司法與政治應有分際,涉犯事實明確。

事緣2013年,特偵組調查法官舞弊案,意外監聽到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總召集人柯建銘涉嫌干擾正常執法活動,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偵查結果,馬英九指示黃世銘再作報告,並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透露部分案情。洩密事件演變成馬英九及王金平的爭議,黃世銘早前已因洩密被判刑1年3個月。

馬英九表示,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期待法院最後會作出公平正義的判決。

綜合報道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