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會掌「話事權」 可表決脫歐條款

英國國會有權於脫歐條款上進行表決,掌管脫歐「話事權」(圖片來源: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

英國脫歐事務大臣大衛.鍾斯(David Jones)在英國下議院發言時表示,脫歐的具體條款將交由國會表決。鍾斯表示,在英國和歐盟最終達成脫歐協議,和歐洲議會表決議案之前,關於脫歐做法的具體條文將先入英國國會,接受國會議員辯論及表決。

工黨的脫歐事務發言人斯特梅爾(Keir Starmer)表示,這次是內閣的重大讓步,但促請政府再提供多一點細節。

國會施壓

站在政府的角度,最理想是在3月底或之前順利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只有這樣,才能正式打響「兩年脫歐長跑」的發令槍。除非經過英國與歐盟談判,否則沒有人知道英國和歐盟未來的關係將會如何。人們甚至對英政府的算盤也如在雲霧裡。最近,內閣最頭疼的,就是來自國會的壓力。如今政府讓步,議員們終於對脫歐有一定的「話事權」。

當然,該「話事權」不是談判桌上實實在在的逐項討論。脫歐條款一旦在西敏寺過堂,議員只能作「過,還是不過」的決定。大衛鍾斯表示,脫歐的軌道不可逆,即使國會否決談妥的脫歐條件,英國還是會脫離歐盟。「問題在於,是否以英國和歐盟談妥的條件脫歐?若國會否決,脫歐也會繼續,只是不會依據談攏的條件而已。」大衛鍾斯說。不過,如果協議被英國國會否決,政府不會再與歐盟會談。

在野政黨批評,如果國會無權要求政府與歐盟重回談判桌,國會對脫歐協議的表決就沒有意義,因為協議一旦被國會否決,就表示英國被迫在沒有新安排的情況下離開歐盟。

但鍾斯表示,如果國會否決,可能就變成「無協議下脫歐」的情況。到時候,默認的貿易條款就是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規則。

較早前,文翠珊(Theresa May)曾許諾會讓國會表決脫歐條款。現在政府進一步同意,在條款最終談妥、歐洲議會表決前,先交給英國國會投票。大衛鍾斯警告:「並不希望議員將談判員遣返布魯塞爾,在脫歐前嘗試尋找另一協議,這樣會令英國『在談判中的地位掉到谷底』,使英國取得最差的協議脫歐。」

另一方面,英國議會否決圍繞「脫歐」立法所提出的第一批修正意見。其中,「脫歐」立法將授權首相文翠珊將英國的「脫歐」意向知會歐盟。議會對首批修正意見所表決的是對「脫歐」程序的審查,以及英國權力下放政府的參與程度。

議員在7個小時的辯論中,以投票方式否決親歐派議員所提出的多項動議,該議員擬在文翠珊最遲3月底啟動「脫歐」談判的計劃,附加額外條件。

議會將繼續審議,並對英國「脫歐」最終條款的修正案進行辯論,進一步的投票表決將於當地時間週二、週三進行,屆時政府可能將面臨更大阻力。法案在周三完成下議院的審議程序,之後呈交上議院。

資料來源:星島—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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