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租管業主協會促請負擔能力不納考慮

美國業主聯盟「租金穩定協會」控告租金指導委員會,將租金管制中租客負擔能力不納入考慮範圍中。 (圖片來源: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

儘管大部分租戶都認為租金過高難以負擔,但代表美國紐約業主的「租金穩定協會」(Rent Stabilization Association,RSA)卻入稟控告租金指導委員會,要求曼克頓法官裁決,當租金指導委員會(Rent Guidelines Board)為穩租公寓訂出加租指引時,租戶的負擔能力應否納入考慮。法官表示將於3月28日作出裁決。

要求結束租金穩定法

《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報道,RSA要求曼克頓最高法院裁決,租金指導委員會於2015年和2016年,基於租戶負擔能力決定穩租公寓凍結加租的做法是「任意和反覆無常的」。RSA的代表律師特克爾向法官詹姆斯表示,負擔能力並非全部,並要求結束所有的租金穩定法。

特克爾提出,當制訂租金法例時,議會具體列出了指導委員會可供考慮的不同類型業主開支,但未有提及租戶的負擔能力。法官指出,議會還說可以透過租金法例去處理住屋的「嚴重緊急情況」;而指導委員會也可以考慮「整體供應和空置率」,詢問特克爾是否同意這些考慮因素包括了租戶負擔能力。特克爾認為,當中存在相當大的彈性,指空置率只應用於觀察房地產是否健康,而不是窺探租戶的荷包。

辯方:須平衡業主和租客利益

辯方律師指出,法例允許指導委員會平衡業主和租客的利益。而在連續兩年凍結租金之後,業主所負擔費用反而因為受惠於加熱燃料價格急劇下降而有所減少。

資料來源:星島—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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