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正式通過「創業移民」簽證 7月生效

在美國討論多時的「創業移民」簽證終獲通過,2017年7月正式生效。 (圖片來源:Pixabay)

根據美國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USCIS)消息,早前引起熱列討論的「創業者簽證」終於在2017年1月17日正式通過,並將於2017年7月1日正式生效。

5年美國創業入境許可

該「簽證」實際上是一個入境許可證,允許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最多在美國停留5年創業,在此期間申請者的配偶和子女可以一同入境,配偶可申請工卡工作。 

在南加州工作的王婧律師1月17日收到移民局關於創業者簽證通過的消息,王婧表示,此處為了便於理解用了簽證一詞,而嚴格講這是一種入境許可證,如果需要轉換其他類別的簽證,需要回到原居地國家重新申請。

創業者簽證申請資格

根據新通過的法律,王婧總結出創業者簽證的要求及規定,首先創業者要在美國新成立一個公司,所謂新公司,是指在遞交申請前五年之內成立的公司。申請者本人是企業家,要求至少在美國公司擁有10%的股份,能力及經驗可以在美國實際經營企業。申請者必須獲得至少25萬美元的私人投資機構的投資(該機構過去在其他企業投資至少60萬以上)、或者獲得至少10萬美元美國政府機構的投資。

分兩次簽證批核

滿足以上條件者,初次簽證為2.5年,滿足條件後可以再續簽2.5年,在此期間公司滿足移民要求的,可以回國調整身份申請移民。根據規定,續簽時要求初創公司僱用了5名員工。申請該許可證的費用為1,591美元。

另外創業如果成功,申請人可以把公司賣給想辦理投資移民或L1簽證(特別技術工種或企業管理人)的人,然後再申請移民調整身份。在此期間,申請者的配偶和子女可以一同入境,配偶還可以申請工卡合法工作,對於一個家庭來說這些也是比較有利的條件。

鼓勵外國人在美創業

王婧表示,該簽證是美國鼓勵創業的一種方式,雖然不能直接解決身份問題,但給那些有想法的年輕人一個機會,如果能拿到投資可以直接創業,不用為了H1B工作簽證為別人打工,從事一些並不適合自己的職業。

資料來源:星島—洛杉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