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年逾1,400移民 違居留權禁入境

據加拿大邊境局資料顯示,每年平均有近1,500人因逾期居留加拿大被拒入境。 (圖片來源: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

加拿大(Canada)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的資料顯示,在2010年至2014年每年平均有1,423名獲得在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因違反在成功申請居留權後每5年內必須在境內居住至少730天的規定,在離開加拿大後再次入境時被拒入境。據多倫多《星報》(The Star)報道,這類人士只有10%成功上訴恢復永久居留權。

年近1,500人被拒

當地移民律師Lawrence Wong根據《資訊自由法》取得的資料顯示,2008年有605人離境回加時被揭發不符合居留條件,2014年上升至1,413人,而2010年至14年期間則每年平均有1,423人,而2010至2014年加拿大每年迎來26萬新移民及永久居民。 

如果以機場計算,2008年至2014年期間魁北克省(Quebec)蒙特利爾杜魯多國際機場(Montreal Airport)共有3,575人因違反條件而被拒入境,佔總數三分一。安大略省多倫多(Toronto)皮爾遜國際機場(Toronto Pearson International Airport)有439人,卑詩省溫哥華國際機場有972人。

上訴機會微

Lawrence Wong指,新移民如果被揭發不符合居留條件,可以向法庭提出上訴,法庭可以給予新移民第二次機會,但每10宗上訴個案之中,往往只有1宗得直,「這裡的大氣候是:如果你是外來移民,不要犯錯,如果犯錯,我們會把你攆出去。」

資料來源:星島—多倫多星報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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